【all叶】王子的牧场 01

目录

 

序曲

 

大王子有一双世上最漂亮的手,他的名字叫修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大王子》

 

故事始于一段传说。

关于大陆上最强大的荣耀王国,有一个秘闻:荣耀王室本有一对最优秀的双生王子,他们长得一模一样,身上拥有最优秀的王室血统,并且是荣耀王室百年来所见最天才最强大的王室继承人。在他们出生的时候,有巫师预言,只要将来两位王子一起统治这个国家,终有一日,整个大陆都会是荣耀的土地。

荣耀王室从此将两位王子像珍宝一样保护起来,悉心培养,期待着他们继承王位的那一日。但是,在两位王子刚满十五岁后不久,大王子就离家出走了,十年来王室倾尽全力寻找,却依然音讯全无。只有每年一片寄到皇宫的半红半绿的枫叶,才能证明大王子依然活在世上。

据说这位大王子有一双世上最漂亮的手,他的名字叫修。

 

十年后,深山里的双子村迎来了一位新的牧场主人。

他的名字叫叶修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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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牧场风+童话风

-没错!就是牧场物语双子村的设定!没玩过这个游戏没关系!完全没有影响!

-玩过的看这里:所有女性可攻略人物置换成男性,人物性格完全根据全职(被我写到OOC另作别论),人物名字完全置换成全职人物名字,不适者闪避啊啊啊

-祖孙父子不同姓,请华丽地无视这个bug

-cp为喻黄周江翔王肖韩张乐方昊叶,暂定np结局,HE

-我挖坑是拿来埋自己的,真的

-以为我秘密断了吗!并没有!我只是去挖坑埋自己了!(……)

-并不是只有王子修有背景,男主角们也是必须diao炸天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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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
 

深山密林里,一条幽幽小径上,一架简陋的马车正慢悠悠地在虫鸣鸟叫声中往前行着。马车上坐了一个人,舒服地靠在马车上堆起来的行李上,手里拉着缰绳,懒懒地握着。那是一双十分引人注目的手,莹白如玉,十指纤润修长,完美漂亮得不像是人类的手。

森林里的鸟兽都好奇地注视着这个穿着粗布衣裳的人类。他身上有令山林野兽想要亲近的气息,没有敌意,甚至没有在人类间生活久了就一定会沾染上的烟火气,换言之,他就像一头人形的山兽,而且是最讨人喜爱的瑞兽,散发出的气息让所有动物都想要亲近、想要保护、想要拥戴他。

马车慢悠悠地往山上行,越来越多动物悄悄地跟在马车后不远处,形成一幅奇异的情景。直到前面山道处突然窜出来一只幼小的兔子,不知轻重地就往马车轮子上扑,马车上的人一惊,眼看轮子就要碾到幼兔身上,他猛地一拉缰绳,马受惊前蹄高高扬起,把本来就很简陋的马车掀翻了,连人带行李滚了下来。

那人叫了声“靠”,就晕了过去。

 

大陆上最好的医者是斗神的传人,他们从不受金钱与权力蛊惑,因此他们得到神的祝福,他们手拂过的地方,疾病会化为虚无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斗神》

 

叶修一睁开眼睛,就见到一张放大的俊脸,吓了他一跳。

俊脸见他醒来,冷哼了一声,起身拿了听诊器按在他胸口上,似模似样地听了好一会,才道:“已经没事了,可以出院了。你前一段时间一定没有休息好,精神很差,才会被马车掀下来就晕过去。”

他又用有些不屑的目光看了叶修一眼:“这么弱还想来当牧场主人,真是不自量力。”

叶修坐起身,对他友善地笑笑,问:“这是哪里?”

“这里是嘉世村的医馆。”一个清冷的女声传来,叶修侧头望去,一个也披着一身白袍、留着利落短发的女孩走过来,站在病床床头,“村口的方锐到山道上散步的时候碰到了你,把你救回来的。你就是新来的牧场主人吧?休息好了就起来吧,外面还有人等着要见你。对了,我叫唐柔,是嘉世村的常驻医者。”

唐柔走过来伸出了一只手。叶修不着痕迹地留意了一眼那只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,也伸手与她握了握:“我叫叶修。”

唐柔礼貌地笑笑,下巴比了比那个英俊却一脸不高兴的大男孩:“你们认识过了吧?我徒弟孙翔,实习医者。”

“现在认识了。”叶修伸展着手脚,松了松筋骨,突然问唐柔:“冒昧地问问,你们是师从哪一派的?”

唐柔看了他一眼:“我们是斗神一脉的。”

“哦……”常人听到后会震惊崇拜的答案,叶修只是平平淡淡地应了一声,神色甚至有些古怪。旁边的孙翔更不高兴了,觉得这人根本不识货。

大陆上的医者多有流派之分,斗神是其中最神秘却也最广为人知的一脉。这一脉的医者据说晓医百病,善用最简单的草药治难解的疑难杂症,但行踪飘忽不定,脾气古怪,有时候贵族王室出千金苦苦哀求也不肯出手,有时候却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到瘟疫蔓延的村子行医救人。

现在一个深山里的小村子里出现了两名斗神一脉的医者,叶修却丝毫不表示惊讶,孙翔除了觉得他见识太短以外,完全找不到其他的解释。

作为被不识货的那方,孙翔更有理由不高兴了,心里越发地看不起这个家伙。

“你说谁要见我?”叶修站起身,才注意到自己身上换了一身白色的病号服,“我原来的衣服呢?谁帮我换下来的?是你?”

他看着孙翔,孙翔冷哼一声,转身从后面的木柜里拿出他帮叶修换下来的那套简陋布衣,想到换衣服时那一身白嫩细肉的触感,脸上莫名有些发热,心里越发瞧不起这人:这人一定是养尊处优惯了的,身上只有一些细小的伤痕,管理牧场的工作这么粗重,只怕不用多久他就会受不了搬走的。

叶修接过衣服道了声谢,换上后才走出了安置病人的小房间。

医馆大厅里两人一见他出来,齐刷刷地站起了身,气势汹汹异口同声道:“你醒了?跟我走吧!”

叶修被吓了一跳。

两人瞪对方一眼,大有一言不发要打起来的架势。

“怎么回事?”

 

“荣耀女神在上,由此来看,我们霸图村当然是最好的选择。”优雅的老绅士最后总结道。

“荣耀女神在上,我们嘉世村才是经营牧场最好的选择!”威严的女村长差点又要暴走了。

叶修揉了揉额角,叹了口气,阻止了两人进一步打起来:“这里是嘉世村?”

“年轻人,你所在的就是最美丽的嘉世。”女村长骄傲地回答。

“我的行李都在这里吧?”

“是的,方锐把你送到医馆来之后,就回到你摔下来的地方把你的行李全送来了。你的马被安顿在他的马场里,马车也暂时寄放在他那边。”女村长回答道。

“那我就待在嘉世吧,到霸图那里去还要翻过一整个山头,太麻烦了。”叶修拍了拍手,本来应该好好思量过的事情被他这么草率地就决定了。

老绅士张口结舌:“就……就这么决定了?年轻人你不再好好考虑一下?”

“不用,就这样吧。”叶修一副懒得挪地的模样。

“真是太好了,我代表嘉世欢迎你!”嘉世的女村长眉开眼笑,得意洋洋地瞥了眼老绅士。

老绅士叹了口气,一脸失望:“那好吧,即使你现在选择了嘉世,我们霸图也仍旧随时欢迎你。我还没告诉过我你的名字吧?”霸图村村长伸出手:“我叫林敬言。”

“你好,我叫叶修。”叶修与他握了握手。

待林敬言瞪了一眼女村长,走出了医馆后,女村长才伸出手与叶修郑重地握了握:“荣耀女神在上,我代表嘉世村隆重欢迎你成为我们的新牧场主人。重新认识一下,我是村长陈果。”

 

深山里有一对相依相存的双子村,他们曾经彼此相爱,直到荣耀女神降下她的愤怒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双子村》

 

大陆上有很多有趣的传说,其中一个就是关于双子村的。

据说,很多很多年前,在荣耀这个国家还没有现世的时候,深山里的嘉世与霸图两个村庄就已经信奉着荣耀女神。两村感情很好,来往甚密,它们之间隔着一座大山,山里有打通的隧道,可以直接从一村通往另一村。

直到有一天两村的人偶然在隧道里争吵了起来,争论着哪个村子的厨艺比较好的时候,争吵太过激烈,不小心把荣耀女神从沉睡里吵醒,荣耀女神震怒之下把隧道封印了起来。两村的人都认为得罪了荣耀女神是对方的错,从此关系陷入冰点,明明是相依相存的两个村庄,却在千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势同水火。

霸图和嘉世较劲的方法一共有两个:第一,两村每月会举办一次荣耀比赛,谁得到那个月的胜利,谁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面对对方村子的人时就能趾高气扬。

十分幼稚。

据说那个比赛是在比赛煮饭。

真的很幼稚。

 

受诅咒的牧场只能有一个主人,他将不会有子嗣,以此为代价,他将在荣耀女神的庇佑下安稳地度过一生,直到死神对他张开怀抱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女神诅咒的牧场》

 

第二是两个村庄都有一个空置的牧场,这又是另一个传说了:据说这两个牧场受过荣耀女神的诅咒,两个牧场不能同时有主人,从外面世界招募来的牧场主人可以选其中一个来经营,拥有牧场的人可以无病无灾安然离世,却无法生育后代。

每当上一代牧场主人过世后,两村会共同发出一份招聘,招募牧场经营者,他们会争夺这名经营者,争夺成功的那一方会认为这是己方的胜利,争夺失败的一方却会打死也不承认。

据说荣耀王国的创国国王就是从双子村里走出来的,所以才把国家命名为荣耀。

这个传说被大陆上的吟游诗人津津乐道地传颂着,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点谈资。没有多少人知道的是,深山里真的有着这两个村庄,那两个较劲的方法,也是真的。

 

天色渐沉,在星河与明月的照耀下,陈果将叶修送到他的牧场,交代了所有应该注意的后就离开了,还留下了一个温暖的装着饭菜的食盒。

叶修随意清了清落满灰尘的床铺,满意地坐在床上打开食盒吃起了晚饭。

这是他一个月来吃到的第一顿温暖饭菜,他吃得很开心。

 

生活在暗夜里的人拥有白天的身份,恶兽收起了它的爪牙,害怕着自己会伤害心爱的人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夜游人》

 

第二天一早,叶修就去了村口方锐的马场处。

“是你?”

一个留着清爽短发的大男孩为他开了门,见到叶修愣了一愣,随后笑道:“进来吧,早饭吃了吗?”

“还没。”叶修多看了方锐两眼,进了门。温暖的小木屋内有动物与木料混合的好闻味道,招待客人的小厅里,猫窝在地毯上打着呼噜,小狗高兴地围着方锐不停地叫,大狗先是谨慎地看了眼从未见过的叶修,几乎是立刻就放松了警戒,跟在方锐身边摇起了尾巴。

方锐惊奇地笑了,对叶修道:“你真的很神奇,魔惊对陌生人很凶的,就算对熟人,也没有这么放松警戒过。我刚好在吃早餐,一起吃吧。”

叶修跟着他进了内室,在小桌边坐下,没有客气就拿了个三明治来吃。方锐冲了杯可可给他,坐下来一起吃三明治,一边和叶修聊天:“昨天我找到你的时候,你身边围了一大群山林里的鸟兽,绕着你围成一个大圈,我靠近的时候它们才散开,看那样子还担心我伤害你似的。”

叶修笑笑,“说起来还要谢谢你救了我。”

方锐摆摆手。“不用谢。你实在太有趣了,你跟动物特别亲近的吗?如果是这样,你怎么不去霸图村?那边的牧场比较适合饲养牲畜,嘉世的牧场我去看过,动物屋太小,养不了多少动物。”方锐吹着自己的可可。他昨晚就已经收到这个新来的牧场主人决定在嘉世村落脚的消息了,心里莫名高兴了好一阵。

叶修无所谓地笑笑:“没关系,找个落脚的地方而已。不是说不适应的话还可以搬的吗?”

“是这样没错……”方锐皱了皱鼻子。“对了,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了吧?方锐,嘉世村的马场主人,出售马匹与宠物。”

“我叫叶修。”叶修伸手与方锐的握了握。“所以你这些小猫小狗都是待出售的吗?”

“不是,它们都是我的宠物,不卖的。要买宠物的话要预订,一个星期后才能送进村里来。”方锐示意那边也在吃早餐的三只猫狗:“鬼迷是只布偶猫,田园犬叫神疑,拉布拉多叫魔惊。”

“很有趣的名字。”

“谢谢。你是来取你的马和马车的吧?”方锐加快速度扫荡着桌上的早餐,“请等我多一会。”

“不急,你慢慢来。”叶修已经吃完了,在小动物们边蹲下来,轻轻抚摸着它们光滑柔顺的皮毛。小猫从喉咙里发出愉快的呼噜声,两只狗开心地摇起了尾巴。

“它们很喜欢你。”方锐吃完了早餐,走过来晓有兴趣地看着他和猫狗们。“有空你可以多来和它们玩玩。”

“有机会的。”

叶修跟着方锐出门左拐,进了马圈。让马匹休息的木屋里堆满了干草,叶修破旧的马车停放在角落处,他的白马在那边低头吃着草粮。白马感应到他抬起头来,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两眼,呜咽着又低下了头。

“不用难过,意外而已,不是你的错。”叶修走过去摸了摸它的头,白马亲昵地抵着他的额头轻轻嘶叫了两声。

叶修转头问方锐:“能借我个刷子吗?”

“给。”方锐扔了个刷子给叶修,叶修在水槽里沾了水,为白马擦拭起了身体,白马发出了愉悦的低鸣。

方锐牵着一匹棕色的骏马走到叶修面前:“你的马很俊美,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无敌最俊朗。”

“……”方锐噎了一下,“你取的?”

“不是,别人取的。”叶修无奈,“我明白你的心情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方锐牵过自己那匹马,棕色的马打了个响鼻,跟叶修打了个招呼。“认识一下,这是我的爱马,海无量。”

“你好啊,小海。”叶修笑呵呵地摸摸海无量的头。“以后多多指教。”

“有机会的。”方锐看着自己的爱马和叶修亲近的样子,心情突然变得很好。

 

叶修把自己那架快要散架的马车和无敌最俊朗带回牧场安置了,瞥了眼杂草半人高的农田,拿出工具箱里锈迹斑斑的锄头,卖命地锄起了地。

他身上的肌肉不多,一双手又太细嫩,看起来的确不是做粗活的料。但他仍安然认真地锄着地,像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

直到中午,他清出了一大块空地,才终于直起了身,抹了抹汗,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。

“太久没做这种事情了,有点生疏。”他喃喃自语着,戴了顶草帽,顶着早春热烈的阳光,打算到村里转一圈。

 

最美的玫瑰,它的刺必定最锋锐,淬了最甜蜜的毒,令所有意图摘取的人陷入沉睡。

——吟游诗人《最美的玫瑰》

 

叶修很快溜达到一个像食堂一样的地方,撩起帘子走进去,迎面撞上了一个人。

“哎哟。”两人吃痛,叶修站立不稳差点要往后倒去,那人手上提了一个食盒,空的那只手拉住了叶修的胳膊。

叶修像嗅到了什么味道,抽了抽鼻子,很轻地皱了皱眉头。他站稳脚步,才仔细打量起对面那人。

叶修对他的第一印象是,好漂亮的一张脸。

不小心和他撞上的那个人穿了一身与他差不多的下田的粗布衣服,手脚的袖子卷了上去,很寻常的农家打扮,但安上了那一张脸,整个人就好像发亮了起来一样出色。他的眼睛也很引人注目,那个眼神太过干净,像毫无杂质的湖水,倒映碧蓝的天空。

一个深山的小村子里出现这样出彩的一个人,跟出现斗神的传人一样应该是件令人震惊的事,但叶修只是打量了他两眼,微笑道:“你好,我是新来的牧场主人,叶修。”

漂亮的青年看了他一眼,眼里闪过一丝讶异,对他点了点头,放开了拉着他的手:“周泽楷。”

“幸会。”叶修点点头,与他错身而过。

叶修的鼻子很灵,可能比大陆上的所有人都灵。他在周泽楷的身上嗅到了一种气味,但周泽楷的眼神让他迷惑:这种气味和这种眼神的差别像水与火、风与大地、花木与金属的差别一样极度矛盾,但它们却出现在了同一个人身上。

于是他说幸会,那是真的幸会。

周泽楷看人很准,他的心像他的眼睛一样透彻。但他看不透叶修,他的气质模糊而混合,似乎真的像一个以经营牧场为生的农人,也像宫廷里掌天下万民生死的王族,又像山野里以浆果露水为生的精灵。

他们心里都在想:你到底是什么人?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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